首页 / 内地电视剧 / 土地公土地婆

土地公土地婆34集剧情介绍

土地公土地婆剧情介绍
村民要烧程冰祭天山神和小石头二人告诉村民,说村里一直不下雨是因为程冰是大灾星。程冰告诉林盛三,她跟秋华之间是清白的,她只是替立儿拜堂,况且立儿一直都很喜欢秋华。林盛三指责程员外他们家就不知道礼义廉耻吗?程隆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秋华的名节,。。。

村民要烧程冰祭天

山神和小石头二人告诉村民,说村里一直不下雨是因为程冰是大灾星。程冰告诉林盛三,她跟秋华之间是清白的,她只是替立儿拜堂,况且立儿一直都很喜欢秋华。林盛三指责程员外他们家就不知道礼义廉耻吗?程隆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秋华的名节,才会顺着他的意思办婚事。林盛三要拉着秋华走,秋华问起她跟程立的婚事怎么办?林盛三不允许秋华跟程家的人有任何的来往。林盛三气的心口痛,秀文把过脉说他只是怒火攻心,之后称念诗的时候偷偷施法治疗林盛三。

山神向村民说起,现在天地之间阴阳失调,所以才会干旱成灾,这是天遣,如果他们不弃村的话,迟早会饿死渴死,所以现在要将罪魁祸首程冰抓起来,将她烧了祭天,村民听此纷纷冲进了程家。林盛三病好后村长夫人劝他不要再管年轻人的事情,素素也希望能有像秋华这么好的媳妇,所以劝林老爷应了这门亲事。程老爷也同意秋华这门婚事,村长夫人提议择日不如撞日,今日就让秋华跟程立结为夫妻,大家纷纷赞同。

村民冲过来要求他们交出程冰,尽管秀文给大家讲道理,可是村民依然拉走了程冰,秀文着急去找张福德回来帮忙。林博彦打败了所有学生,监考官站起来说武状元已经有合适的人选了,大家兴奋的抱住夺冠的林博彦,这时秀文跑过来告诉张福德,说程冰被绑一事。张福德想到了一个办法,秀文夸奖老公真了不起。

张福德告诉林博彦,他占了一卦,得知程冰有危险,而他如今魁星当头,唯有同他一起赶回杨柳村,才可给程冰化解危险。林博彦听此着急的往家赶。素素在家里不停的哭泣,因为冰儿要被人烧死了,她自责不已,认为是她害死了冰儿。程隆回来,素素请求老公一定要救救冰儿,程隆则说村民简直成了一群暴民,就算冰儿是哥哥留下的唯一血脉,可他也不敢与他们起正面冲突。素素给老公跪了下来,她要求程隆拿自己换回冰儿,程隆不明白她为何这样,再者冰儿又不是他们的女儿。素素哭着说冰儿是她的女儿,之后她向程隆承认,说冰儿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村民们吵着要烧死程冰,小石头夸奖老大策反的本事真是大,山神得意的说要煽动这些愚昧的村民真是易如反掌。小石头不明白,老大为何要烧死程冰陷害张福德?经过山神的提醒小石头明白他的用意。

程隆带家丁去救程冰,村民情绪激动放火要烧死程冰,情急之下秀文施法灭火。村民想要再次点火,博彦匆匆赶到,要求村民赶紧后退。村民指责林博彦算是个什么东西?村长跑过来告诉大家,林博彦是当今皇上御点的武状元,朝廷命官在此,看他们谁还敢轻举妄动?林博彦救下了程冰,村民请求林博彦想想办法,行行好让老天爷给他们一条活路,因为他们马上就要渴死了。

张福德去找雨神,一到屋子里便闻到了好浓的酒味,之后发现了躺在地上睡着的雨神。不管秀文如何打他,可是雨神都毫无反应,张福德发现雨神喝的不是普通的酒而是神仙酒,他喝完这一坛酒三年都不会醒来。张福德突然想起了瑶草仙子的醒神丹,可是瑶草仙子性情古怪不愿意与外人来往,为此王母娘娘特意在洞外设了结界,除非有凡人愿意折寿十年才会化解结界。

冰儿回到家,素素无意中说出冰儿是她的女儿,程立向娘问起是怎么回事?素素讲起了十八年前的事情。程冰并没有埋怨娘亲,反而紧紧的跟她抱在一起。程立要去找娘亲,这时崔妤从身后走过来,他们母子相认,抱在一起哭泣。程立发誓,一定会把娘亲的病医好。素素向大嫂认错,请求她的原谅,崔妤不计前嫌的将她拉起。

素素去土地庙的时候看到村民站在那里眉头紧锁,村长说土地公给了他们一些暗示,只要有人愿意牺牲十年的寿命便可以下雨。素素得知此事主动提出她愿意牺牲十年的寿命。张福德夫妇带素素去了炼丹洞,张福德告诉素素,说洞里有一条赤练毒蛇,是专门保护醒神丹的,不过他们已经准备了艾草香,让素素在进洞之前点上,这样毒蛇就会昏昏欲睡,不过她一定要在香燃完之前出来,还有醒神丹千万不能掉到地上,否则就会魂飞烟灭,要等第二颗醒神丹出来就得一百年。

素素拿到了醒神丹,她却不小心摔倒在地,可手一直攥着醒神丹,此时艾草香掉落到地上灭了,毒蛇冲上前咬了素素一口。素素拼命全力走到洞外,将醒神丹给了村长夫妇。张福德将醒神丹给雨神服下,雨神醒来看到他们二人问他们怎么会在这里?张福德劝他赶紧去降雨。

快速定位
55 54 53 52 51 50 49 48 47 46 45 44 43 42 41 40 39 38 37 36 35 34 33 32 31 30 29 28 27 26 25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电视指南网 - 回顶部↑